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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参加锦州市民政局组织年检的通知

2017-04-01 04:00:3410913次
摘要: 关于参加锦州市民政局组织年检的通知

  各单位会员:

  根据锦州市民政局通知要求,从即日起开展社会团体年检工作,需各单位填写《社会团体单位会员登记表》,报送电子版1份、纸质版2份。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:

  一、 填写说明

  电子表格请登录gongxiang­_888@sina.com,密码:jzszsxh888,点击“网盘”下载。

  1.“单位名称”要用全称,确保准确无误;

  2.“统一代码”、“ 组织机构代码”、“ 登记证号”3号已经合一的单位,只填写“统一代码”;

  3.在“会员类别”中,将相应类别前的“□”替换成“■”(在菜单“插入”、“符号”中选),副会长、常务理事单位均选“常务理事”;

  4.如单位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,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(纸质版);

  5.表格中红色字部分为说明文字,在填写表格前请认真阅读,填写表格时删除。

  二、报送方式

  电子版:直接用电脑在电子表格中填写,无需加盖公章和签字,以WORD文档方式发送至装饰协会邮箱:jzszsxh@163.com

  纸质版:将电子版打印2份,每份表格有3处需要本人签字,2处需要加盖公章,并将本单位相关资质证明的复印件附在纸质版后。报送地址:锦州市古塔区女儿里79-6号,锦州市装饰协会(辽宁鑫光建筑装饰集团)3楼秘书处。

  联系人:王莹 电话:13840676399

  三、报送时间

  2017年3月31日17时前。

  四、有关要求

  年检工作是政府部门对社会团体依法组建、规范管理的一项重要检查内容,是在锦州市住建委指导下完成的一项重要工作,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每项内容都要认真、如实填写,并按时报送,确保协会年度工作的正常展开。

  锦州市装饰协会

  2017年3月14日